路透社報導,10月開始的這起民事詐欺審判,是川普再戰白宮時面臨的多項法律挑戰之一。
川普12月10日在社群媒體表示,「我週一不會作證」。這位前總統、共和黨初選民調領先的參選人表示,他已經作證過,「除了這是一次徹底的選舉干預之外,沒有什麼可說的」。
川普11月首次出庭大多避免直接回答問題,而是把大部分時間放在抱怨不公平待遇上。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恩格隆(Arthur Engoron)已經裁定,川普和他的兒子小唐納(Donald Trump Jr.)及艾瑞克(Eric Trump)多年來浮報「川普集團」房地產和金融資產價值,構成欺詐。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求處2.5億美元(約新台幣81億元)罰款,並禁止川普及其兒子在「川普集團」管理層任職。
川普面臨4項不相關的聯邦和州刑事起訴,其中兩項源於他試圖推翻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他對這些案件都不認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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