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依照美國司法部門與幣安達成的協議,幣安創辦人趙長鵬不但要辭職下台,3年內不得回公司任職,幣安還必須支付約台幣1363億元的天價罰款。
不過,卻換得了幣安類似由司法部門認證,繳交罰款後即可合法經營。而且,這高達約台幣1363億元的天價罰款是由幣安這家公司來交,趙長鵬本人只需繳交最多5000萬美元(約台幣15.8億元)的罰款,又能保有多數股權與大股東的身分。
幣安是由趙長鵬於2017年在中國創立,由於中國禁止加密貨幣的經營,趙長鵬將幣安遷至海外,輾轉在美國落戶。目前幣安已發展成全球加密貨幣交易量最大的平台,市值估計將近400億美元(約台幣1兆2678億元)。
先前,另一位加密貨幣市場的知名人物FTX創辦人班克曼-佛里特( Sam Bankman-Fried )已因7項詐欺罪名成立,最重將面臨110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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