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的周海湖(譯音)因為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10月12日被判必須坐牢三周,並且吊銷駕照一年。
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7日午夜12時05分,周姓男子開車返回馬裡士他一帶的Skysuites 17公寓住處,在閘門處被公寓女保全示意停車。
根據大樓規定,車子若要進入該公寓,必須先通過公寓的外門(external gate),再通過一道閘門。當時有另一輛車子先行駛入,周男開車緊跟其後,直接駛入,女保全見狀示意他停車。
然而他卻拒絕聽從指示,繼續往前開,結果左前車輪輾過女保全的右腳,導致她腳部腫脹,所幸沒有骨折或脫臼。
周男事後堅不認罪,案經3天審訊後,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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