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高等法院早前已裁定許智峯藐視法庭罪名成立,今早正式判刑3年半,另須支付懲罰性訟費。

律政司早前向高院聲請,指許智峯前年(2020年)底提供虛假資訊表示到丹麥外訪,警方發還護照給他,但他其後棄保潛逃,未依時到法庭應訊。

許智峯為民主黨前成員,「反送中」運動爆發後,他積極參與其中,不時上街支持示威者,與防暴警察發生口角。

前年8月,許智峯和民主黨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16人被警方拘捕,各人都涉及「7.21」元朗暴力衝突事件。

當局其後起訴10人,其中林卓廷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罪,許智峯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毀壞及不誠實使用電腦。

「反送中」於2019年中爆發,同年7月21日,泛民方面有人發起當天到元朗示威,引來大批支持者參與。

當天晚上,林卓廷帶領的一批示威者在區內地鐵站遭到一批身穿白衣服的人襲擊。在此之前,部分示威者在區內遊行時,已曾與區內人士發生零星衝突。

這起暴力衝突俗稱「7.21」事件。

前年底,許智峯獲批准前往丹麥參加會議,但之後沒有回港,而是去了英國,之後轉到澳洲,並宣布「流亡」海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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