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財政部自民國114年度起,調整企業暫繳稅額計算方式,允許企業不計入房地合一稅,減輕資金壓力,並從今年9月起實施。
重點整理如下:
- 財政部決定自114年度起,計算企業暫繳稅額時可不包含房地合一稅,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 企業可依前一年營所稅額的一半進行暫繳(一般申報),或依上半年實際營業額試算申報。
- 房地合一稅2.0依房地產持有期間實行差別稅率,最短2年內稅率為45%,最高超過5年則是20%。
- 企業若於某年有出售房地產的收入,不必再將其影響下一年度的暫繳稅額計算。
- 政策旨在減輕企業稅務壓力,讓9月暫繳和隔年5月結算成為尋常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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