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啓晉說明,113年度(2024年)每人的免稅額隨著上個年度CPI達到上漲3%調整標準,提高為新臺幣9.7萬元,相較去年度增加5,000元;標準扣除額增加為13.1萬元,相較去年度增加7,000元。申報戶成員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21萬元的保障可不課稅,相較去年度增加8,000元。
政府為鼓勵生育,幼兒學前扣除額更加優惠。除了取消排富條款,擴大適用年齡從五歲以下改為六歲以下。此外,扣除額度提高,適齡子女從每人可扣除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可扣除22.5萬元。舉例若家庭育有2名年滿6歲及4歲的子女,也就是107年之後出生的幼兒,共可扣除37.5萬元 (15萬元+22.5萬元)。
張啓晉表示,租金支出扣除額規定也有改變,從一般扣除額的「列舉扣除額」項目,改為「特別扣除額」,更容易適用,上限從原先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也就是說,原本有租金支出,可能因列報之列舉扣除項目合計金額小於標準扣除額,因此擇用標準扣除額而無法享受到此租金支出扣除額扣除效益的申報戶,現在也有機會適用,且額度比之前更高。
張啓晉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適用條件本次新增「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有房屋者」,不適用租金特別扣除額,但若因就業、就學等符合財政部解釋函令公告之情形需租屋者,不受此限制。
此外,租金支出扣除額增加排富條款,包括減除租金支出及長照特別扣除額後,本人或配偶仍適用累進稅率20%以上者,則無法享有租金扣除。
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申報戶成員名下無不動產,僅在境內租有一間房屋供一家四口自住,無論適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者,皆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18萬元;但若申報戶符合排富規定,就算是在境內租屋且自用,也不適用此項扣除額。
張啓晉特別說明,信託財產包含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權者且適用CFC規定者,境內、外之受託人皆應依CFC(信託資產)相關規定辦理信託所得申報,納稅者亦應自行合規申報。根據財政部最新函釋,受託人有義務申報信託資產所得。
此外,個人以勞務出資取得閉鎖性公司股份者,不再區分取得股權是否有限制轉讓期間,一律以勞務作價取得股份時點認定所得已實現,該類型的所得類別也有更新。張啓晉指出,在財政部最新函釋發布後,個人以勞務出資取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課稅規定:
不再區分取得股權時,章程是否訂有限制轉讓期間,一律以勞務作價取得股份時點認定所得已實現,以抵充的出資金額計算所得課稅;所得類別更改為「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該公司應於個人取得股份時,依規定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