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指出,本次退稅對象主要分成2大類,包括:逾期申報的案件,原本已經申報繳納、不補不退,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案件。
財政部提醒,本批次退稅包含逾期申報的案件,或原來已經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者,納稅義務人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在114年(2025年)3月20日兌領期限前,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財政部強調,請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退稅款於退稅當日立即撥入外,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展延,還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此外,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官網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連結在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在泰國也能投資台股ETF! 凱基旗下2檔ETF發DR正式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