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龍搶親新光金目前進入競爭白熱化階段,雙方互相以9點聲明、6點聲明互相隔空喊話。依照法令,金控合併案除了要向金融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也要向公平會提出結合案申請。

公平會表示,依據《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項規定所稱的結合,是指事業與他事業合併,以及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公平會表示,原則上金控業之間進行合併,都符合《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申報門檻,不論台新金、中信金,都應向公平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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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有關金控合併案,金融主管機關是金管會,金管會是從「金融面」進行審查,公平會則是從「競爭面」進行審查,公平會強調兩個單位「各審各的」且沒有先後順序之分,也就是可同步進行審查,另外,公平會要求「備齊所有資料」才開始起算30個工作日的審查期,金管會採「先申請再補件」不同,等於是備齊資料者,隔日就可開始起算30天的審查期,先起跑,即便依公平法規定,審查期得延長一次至60天,但先完成送件都是在時間上可以拼速度。

台新金與中信金搶親新光金,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傍晚火速向主管機關遞交投資新光金控的股權計畫書。據了解,中信金方面近來頻頻去電向公平會詢問如何申請結合案的細節,這1至2天中信金就有可能再度火速出手,向公平會遞交結合案申請,也就是同時向金管會、公平會同步遞件審查以便加快速度。

若依照公平會「備齊所有資料」即可開始起算30個工作日的審查期來看,如果中信金一次遞件就備齊資料,公平會隔天起開始進入審查期,後續審查過程如果順利,中信金有可能最快可搶在10月初,也就是在台新金及新光金兩家公司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前,就可得知公平會的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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