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為協助壽險業增加匯率避險策略的運作彈性,強化財務穩健性等,將於「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增訂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以利壽險業得以較具彈性方式管理匯率風險及避險成本,達到強化壽險業資本健全性的長期目標。

為加大外匯準備金餘額,以因應外匯波動並逐步降低避險比率,保險局表示,經核准申請採用新制的壽險業,得同時或於未來申請轉列特定負債項下準備金至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項目包括不動產增值特別準備、責任準備金-營業損失準備、責任準備金-重大事故準備金收回、自願強化提存準備及其他強化提存準備。除了不動產增值特別準備外,於扣除所申請負債項下準備金的轉列金額後,以最近一期有效保險契約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數未有缺口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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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正式公布外匯準備金新制。金管會提供
金管會正式公布外匯準備金新制。金管會提供

金管會表示,目前整體壽險以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約190億元較多,各壽險公司若要用新制,可從五項準備金中,自選要轉到外匯準備金的項目與金額,沒有規定五項準備金都要一起轉到外匯準備金。

若壽險公司申請新制,外匯準備金提存上限將會是前三年平均國外投資部位(扣除OCI股票、基金部位)的95%外匯風險值。保險局推估,若所有壽險公司都申請新制,提存上限會大幅拉高到9,600億元,相較目前所有壽險用舊制的3,000億元,上限提高3倍多。截至7月底整體壽險外匯準備金約2,300億元。

保險局推算,以7月底的資料來看,若避險比率下降5%,每年約可省下避險工具成本246億元,下降10%則可年省492億元,下降20%每年可省982億元。

金管會表示,2026年接軌後,接軌IFRS17的負債準備金與現值間差額的超額準備金,也可由壽險公司選擇是否轉到外匯準備金,若當時依照公允價值有正向有利影響數,方向上允許壽險公司可選擇轉列到外匯準備金,就算適用舊制的公司,也能選擇要不要轉列,並不限定一定要全部轉列,可以一部分轉到外匯準備金、一部分到淨值。金管會將與壽險公會討論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