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NCC的處分通知,台灣大哥大也做出回應。先說明NCC於112年1月18日核准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但後續在公平會、數發部陸續發文,提醒台灣大哥大僅能於合併基準日後(即112年12月1日起才能進行網路整併,也讓原本給予一年半的整併期,被壓縮到只剩七個月!
台灣大繼而表示已向NCC再次表明願意縮短網路整併的時間,由原訂的明年5月提前到今年底,但NCC僅願給予3天的期限,「實屬強人所難」。
此次行政處分據NCC的說明,在經考慮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後,於2023年1月18日附加附款核准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
但合併後這兩家公司在1GHz以下的頻寬超額,因此NCC要求台灣大哥大在2024年6月30日前改正,並經數發部核准,完成超額頻寬的處理。
然2024年7月3日,數發部回覆表示,截止至2024年7月1日,尚未收到台灣大哥大履行附款的申請,顯示其未履行相關義務。因此NCC依行政執行法處以30萬元怠金,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的5日內履行附款,請台灣大哥大盡速向數發部提出申請。
NCC指出,台灣大哥大在合併案核准後提交了新的營運計畫和網路設置計畫,並獲得批准。根據計畫,從2024年6月30日起,900MHz頻段應該使用5MHz×2。但NCC經監測發現,台灣大哥大使用的頻段不符合計畫。在2024年7月1日和2日進行的檢查中,台灣大哥大承認其使用的頻段不符計畫。台灣大哥大在2024年7月10日到會說明情況,並表示將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設備整合,並在2024年12月31日前解決超額頻寬問題。
NCC強調,設置公眾電信網路的電信事業,其網路架構及性能應符合網路設置計畫。因此,NCC通知台灣大哥大在收到通知後的3日內改正,如未改正或繼續使用,將處以300萬元罰款,並要求立即改正,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
NCC表示,會繼續要求台灣大哥大在申請基地臺執照時,說明他們如何使用900MHz頻段,以便處理相關事務。
NCC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案重要時間點
112/1/18:NCC核准合併案。
112/12/01:合併基準日。
113/6/30:NCC要求改正超額頻寬的截止日期。
113/7/01:數發部回覆未收到申請。
113/7/03:數發部回覆未收到申請。
113/7/10:NCC討論相關問題,處以怠金並要求改正。
113/11月底:預計完成基地臺設備整合。
113/12/31:預計完成超額頻寬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