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指控Alphabet旗下Google藉著非法手段,名列全球最強大搜尋引擎。證人超過百人,這起訴訟也是美國司法部25多前槓上微軟以來的最大反托拉斯案。
多年來聯邦司法部指控Google濫用其搜尋器的權力,扼殺同業競爭,不利消費者,預計Google及公司Alphabet的高層人員,及其他科技企業的代表都會出庭作證,估計起碼要等到明年初才會有裁決。
路透社報導,Google辯解,司法部指控Google為了保住龐大市場而違法的說法有誤,Google是因為搜尋引擎的品質廣受歡迎,不滿意的用戶只需要輕鬆點擊幾下就可以切換。
美國司法部認為,Google透過和設備製造商、電信業者和其他公司簽訂排它性契約,支付100億美元,讓其他競爭對手無法與之競爭,從2010年開始非法維持壟斷地位。
Google律師聲稱,付款是為了讓合作夥伴確保軟體能即時獲得安全更新,及其他維護工作。幾十年來Google一直創新,搜尋引擎之所以成功,是因為質量和多年來的巨額投資,法庭不應該介入市場。
Google 由在史丹福大攻讀理工博士的Larry Page和Sergey Brin共同創立,母公司Alphabet市值達1.7兆元,員工總數18.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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