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在臉書發文澄清多點,包括:「因為有不法獲利的關係,左手賣右手,的確有低買高賣問題,估有6665萬元不法獲利。」

他說,基金申購有賺有賠是證期局一直強調的,又沒有內線等因素,怎麼可能有低買高賣的問題?證期局為何能隨便指控不法獲利?本人購買其他基金賠錢就不違法,賺錢就違法,完全曲解法律,隨便扣帽子,極度離譜。

此外,「金管會表示,街口投信第一次的配售,全部100%配給這兩個法人,第二次是配3至8成之間,但大部分仍是配給這二個法人,而這二個法人為大股東實質控制的帳戶,亦即配給大股東胡亦嘉的實質控制的關聯帳戶。」

胡亦嘉說,街口投信前幾周配售全部都是散戶抽籤,直到散戶已經無意願申購之後,才洽特定對象,金管會明知實情刻意誤導,明顯毀謗,意圖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法院。

他要求金管會應在1周內收回錯誤又重複的裁罰,極度濫權的行為,不然他必將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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