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關於國泰金控大股東萬寶開發(持股15.86%)買受泰山處分之全家持股(占全家持股19.4%)一案,本月初(1/3)邀請萬寶開發到會說明,公司表示本次投資為單純財務性投資,未來是否會繼續增加對全家持股,及全家本屆董事任期屆滿後是否會考量指派董事,目前均無規劃或想法。

且其持有全家19.4%股權,相較於全家最大股東日商全家便利商店45%股權,持有全家股權不到1/5,對全家並不具有控制力。亦無全家與國泰金商業上合作的規劃。

 

 

(二)   考量萬寶開發持有全家股權占該公司資產比率甚低(不到5%),尚不影響該公司財務狀況,應不致有產業經營風險波及金控、經濟力量不當集中或對金融機構造成不利影響,故該公司目前持有全家股權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已請公司未來如有增加對全家控制力的規劃,應先與金管會溝通。

(三)對於金融機構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原則上並不須金管會審核,僅對於投資屬於重大、可能有涉產金分離原則時,才會進行了解。

萬寶開發買受全家股權一案,因萬寶開發為國泰金控最大股東,且本次買受全家股權數額較大,考量國泰金控及全家在金融業及零售業之市占率均為業界前三大,故就萬寶開發在全家之控制力情形予以關切。本案屬於個案。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