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花今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立委邱顯智質詢,《水利法》2016年修訂時,即表示要開徵耗水費,枯水期每度徵收新台幣3元,並視節水回收率減收優待,目標是促進用水大戶節水,但至今因種種因素尚未公告及開徵,何時才會開徵耗水費。

經濟部去年12月30日預告「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預計今年7月1日起,針對電子業、鋼鐵業、紡織業及水泥業等單月用水超過9000度,約1700家用水大戶,於每年11月至隔年4月的枯水期,每度徵收3元的耗水費。

依據水利署規劃,耗水費每年徵收1次,第一年耗水費收入上看10億元,因豐水期不收費,耗水費規劃今年7月1日實施,首批耗水費徵收單將以今年11月至12月用水度數計算,最快徵收單明年1月開出。

不過,水利署考量7月調漲電價,因此並未如期於7月1日上路實施。水利署長賴建信今表示,目前尚未公告及開徵耗水費。

王美花則表示,今年全球經歷高通膨,至今尚未趨緩,民眾關切希望可以維持台灣物價平穩,加上今年到明年的水情還可以,因此延後開徵耗水費;至於何時可確定實施,王美花說,會再評估並徵詢大家意見,她強調後續還是會開徵耗水費,只是今年全球都經歷高通膨,會再拿捏上路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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