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本期臺北市營業人開立的統一發票有22張中100萬元以上大獎,其中19張為雲端發票,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財政部111年下半年(7到12月)各期統一發票開出特別獎及特獎各1組、頭獎至六獎各3組、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萬6000組、800元獎10萬組及500元獎215萬組,各期雲端發票專屬獎將開出226萬6030組,獎額高達12.17億元。

民眾消費時只要持載具(如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等)索取,不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外,也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提高中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其中1個獎項。

該局進一步指出,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消費者,財政部以消費者向境外電商註冊登記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作為儲存雲端發票之載具(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

本期境外電商開立之雲端發票,有1張中特獎及5張中雲端發票專屬百萬元獎。消費者持有境外電商開立之雲端發票幸運中獎時,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會寄送中獎通知信至消費者向境外電商註冊登記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消費者可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將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兌領中獎獎金。

倘若未進行歸戶,可點選來信之連結,該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發送一次性密碼(48小時內有效)至消費者電子信箱,消費者可持該密碼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服務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於領獎期限內至兌獎據點領獎。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請多利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檢視電子郵件信箱有無收到中獎通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