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局解釋,比如父親欠債,把不動產授讓給兒子,銀行跑去跟銀行要債。

金管會檢查局對台新銀行辦理一般業務檢查結果,發現該行利用信用卡申請書所填載持卡人,保證人以外第三人資料辦理催收作業,或對與債務無關第三人干擾情事。

金管會同時接獲民眾陳情,台新銀有向第三人,寄發法院或區公所民事調解函情事的不當催收行為;金融檢查也發現該行辦理消費金融貸款,未完善建立授權業務人員調整批覆利(費)率的內部控管機制。

銀行局說,台新銀未完善建立不得對債務人以外第三人催收或干擾的控管機制,未確實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金管會日常監理接獲民眾陳情,台新銀未經查證確認債務人有將財產移轉予第三人詐害該行債權的行為,即對第三人寄發法院或區公所民事調解函情事的不當催收。

此外,台新未完善建立授權業務人員調整批覆利(費)率的內部控管機制,內部規範規定業務人員個人獎金核發,與客戶實際承作利率及所收取的手續費連結。

銀行局也要求台新提補償措施,恢復或調降利率,並具提1000萬的0.2倍風險資本。

台新銀行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決定,持續虛心檢討及改善。除已完成內部檢討並採取相關改善措施,以強化對消金放款案件核貸條件監控及控管機制外,並將主動聯繫或通知受影響客戶相關優惠權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