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發文提到,黃明志在孫生判決出來後,錄了一段影片,並寫下「跟所有男性同胞分享一下,女生如果要告你強奸/性騷擾/非禮,其實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哪怕好幾年前你跟他做愛開開心心的,幾年後他反過來告你強奸,那你的勝訴率頂多只有0.1%。這是我的律師朋友告訴我的」。

他還聲稱除非有錄音、拍照、拍影片,女生表現很愛你、很愉悅的樣子,如果沒有等著坐牢,「男生記得要好好保護自己哦,當然女生也要」。對此,呂秋遠直言「在司法實務工作裡,我們都可以知道要成立性騷擾、性侵害有多難,在這個社會裡,要把一個性侵害犯定罪,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

首先要有一份正當的工作,不能是陪客人吃飯、在熱炒店賣酒、在按摩店或酒店上班,再來不應該是交友軟體認識,否則會顯得你很隨便,隨便還包含第一次見面的衣著和約會地點,不可以是溫泉旅館、汽車旅館或對方家。

如果被強迫發生性行為或上下其手,要冷靜開始全程錄音當作證據,最好尖叫、大喊救命,否則很難證明你是不是自願的,不然讓對方打你,最好要有紅腫、瘀青,且「立刻」去驗傷,否則就沒有文件可以證明真的發生過這件事。

性侵害結束後,要注意離開案發地點的方式,要高喊救命逃跑,記得要面帶恐懼與眼淚,最好直奔醫院或是警察局報案,如果忘了錄音、忘了求救,沒有錄影,至少要發訊息給對方,讓他事後承認,最好有對不起三個字。

報警後盡量不要和解,也不要主動講和解金額,不然就會被認為是為了錢,在法院審理的時候,最好是歇斯底里的哭,附上曾經看心理門診的證明,「好了,如果你做到以上幾點,恭喜你,你是完美的被害人。在經過冗長的司法程序後,或許他會被判有罪,而你的心,可以帶著滿身的傷痕死去」。

呂秋遠直言,黃明志當然可以分析性犯罪誣告的可能性,但以孫生當例子,說他本來就是這樣坦蕩的人,還說「當時只有錄影,沒有錄音」,鼓勵大家在性行為時要有紀錄,稱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我覺得這應該是非常負面的、對孫生被害人非常不公平的論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兒子被前女友爆料是「美國公民」 柯志恩:從未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