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今根據法律界消息指出,律喜向首爾家事法庭請求變更小孩的監護權及贍養費、財產分配調整,法院今天受理訴狀。她為了從前夫崔敏煥手中要回監護權等權益,走上法律途徑,這也是2人離婚1年後,再度對簿公堂。崔敏煥的經紀公司「FNC娛樂」則低調表示,「對此沒有其他特別的聲明」。
崔敏煥與律喜去年12月離婚,結束5年婚姻。律喜上月24日在YouTube公開離婚原因,曝光崔敏煥與業者13分鐘買春音檔,引發熱議。律喜表示2人談離婚時都不希望讓小孩繼續在螢光幕前,不想讓人覺得靠小孩賺錢,雙方也都答應,但崔敏煥離婚後繼續帶著2名小孩上實境節目《我的超人爸爸》,公開離婚後的奶爸生活,導致律喜不斷被網友批評「不負責任的媽媽」。
律喜在YouTube影片中解釋,自己也想扶養3名孩子,但崔敏煥當時開出贍養費5000萬韓元(約126萬元台幣)、每個月200萬元(約5萬元台幣)的養育費。她認為這筆費用根本無法負擔3個小孩,如果要讓孩子得到更好的待遇,必須打官司,而她得知崔敏煥買春那1年身心狀態很差,也沒有人可以諮詢,最後只能協議離婚,放棄小孩的監護權淨身出戶,不過她現在決定硬起來打官司,希望與小孩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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