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冠律師聲明稿

關於裘叡翎女士向媒體投訴指控本所當事人黃品冠先生及其夫人涉及其投資爭議等相關事件,本所謹代黃品冠先生提出聲明澄清如后,以正視聽:

一、   黃品冠先生前於西元(下同)2016年間,因醫病關係,而與饒瑞悌醫師及其配偶裘叡翎女士結識後,雙方家庭互有往來。嗣因裘女士表示欲於上海發展事業,黃品冠先生之夫人始熱心陸續將包含陳志剛先生在內之多位兩岸友人介紹予其認識。

二、   關於裘女士當初稱投資香港易樂堂控股有限公司一事,係於2018年間裘女士自行與陳志剛先生討論並決議參與該投資案,黃品冠先生夫婦並未曾介入渠等之商議過程,遑論有裘女士所指稱黃品冠先生夫婦有所謂之「媒介」或「說動」其投資等情。

三、   於2018年7月間,裘女士稱因其美金不足以支付上開項目之投資款,始央請黃品冠先生代為轉帳美金57萬元整至其指定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銀行帳戶(有銀行交易紀錄可查),並非如裘女士所影射黃品冠夫婦係「主動」表示可以幫忙兌換美金;另裘女士以相對應之新台幣1,740萬元款項匯入黃品冠先生之銀行帳戶一事,亦無裘女士所稱:「得到黃品冠同意,還特別在匯款證明上標記為給黃品冠的『借款』,以防萬一在入股手續上出現問題」之事。

四、   又經查網路公開資訊,裘女士的名字確實列於香港易樂堂控股有限公司股東之列,裘女士指稱:「自己名字始終未出現在天津易樂堂有限公司股東名冊上」,實有誤導之嫌。且自完成上開投資繳款行為後3年間,雙方家庭往來如常,裘女士從未曾提出當初之美金匯款及未列名該公司股東之質疑,裘女士指控稱「黃品冠也開始推卸責任」、「黃品冠自此避而不見」之說,實屬無稽及惡意。

五、   2021年間,據裘叡翎女士表示,其夫婿饒瑞悌醫師因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而遭人逼迫追討新台幣5,000萬元違約金,裘女士嗣於2021年9月16日,竟惡意設局邀約黃品冠先生夫婦至其夫婿饒瑞悌醫師擔任院長之診所內,並任由在場自稱為裘女士債權人之數名黑衣男子對黃品冠先生夫婦施壓,無視於黃品冠先生出示相對應之美金57萬元網銀轉帳紀錄,強硬要求交付上開新台幣1,740萬元,並稱未來將直接對應黃品冠先生夫婦處理等語(此過程有完整手機錄音存證),事後黃品冠先生亦向饒瑞悌醫師告知上情,焉知饒瑞悌醫師竟相應不理、置若罔聞,明顯可疑係同謀為之。

六、   另於2023年5月起至今年8月間,裘女士不斷施壓騷擾黃品冠先生夫婦,除委請律師數度發函指控黃品冠先生涉嫌詐欺取財罪(黃品冠先生均已委請律師回覆,並表明於合情、合理、合法之範圍內可提供協助,然裘女士卻杳無音信,未曾為具體回應及聯繫)外,亦曾透過大陸媒體對黃品冠先生夫婦為惡意報導,意欲污衊、施壓;於今年6月間,竟又有一名全身刺青之男子,以行騙管理員與黃品冠先生有約之方式成功上樓至黃品冠先生住宅(關於裘女士涉嫌洩漏個資一事,黃品冠先生將一併追究),該名男子表面上稱係受裘女士之大嫂陳艷女士委託前來討論投資事宜,實際上此一舉動仍為裘女士欲再次對黃品冠先生夫婦造成心理恐懼及強大壓力以遂行其取財之目的(此部分亦有手機錄音存證,並已向警方作成備案紀錄);又裘女士於今年8月間復透過陳志剛先生傳達,限期黃品冠先生於113年8月26日前將新台幣1,740萬元如數「返還」,否則將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遞出由律師掛名擔任告訴代理人之刑事告訴狀。凡此種種,均明顯為裘女士為達其不法取財目的之騷擾、施壓手段,至明。

以上為針對裘叡翎女士向媒體投訴指控黃品冠先生及其夫人相關事實經過之澄清及回覆,請各媒體單位審慎評估及斟酌,勿遭裘叡翎女士惡意操弄、利用,黃品冠先生夫婦絕無可能屈從於裘叡翎女士之各種非法及脅迫手段。另黃品冠先生亦早已多次敬告裘叡翎女士及相關人士,切勿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惜裘叡翎女士仍一意孤行、執迷不悟,近日竟透過國內媒體散布足以詆毀黃品冠先生夫婦名譽之不實報導,黃品冠先生實無法再坐視及容忍,即刻將裘叡翎女士所涉及之包括誹謗、恐嚇取財、違反個資法等不法行為,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盼事實真相透過司法程序得以儘速還原,以維護自身之聲譽及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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