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保與岳啟儒是在1995年10月間結婚,夫妻育有2個小孩,豈料,岳啟儒指控,曾格爾當時對外募資登山經費,經常找陳坤保贊助,互動越來越頻繁,她於2022年8月29日發現,丈夫和曾女互傳「親愛的」簡訊,還到三二行館共宿一房,憤而提告求償。

曾格爾則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岳啟儒發現的訊息是未經陳坤保同意,拿取他的iPad並破解密碼,侵害她與陳男的通訊自由,沒有證據能力。她還聲稱,陳坤保多次表明自己單身,與岳啟儒早已離婚,不知陳已婚,2022年8月29與陳男在三二行館用餐,但沒泡湯、共宿,也沒有用曖昧對話回應陳男,只是「單純受話方」,並未侵還岳女的配偶權,既使法院認定有,求償200萬元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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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理時,證人表示,陳坤保當著大家的面說「我太太終於要回來了,等好久」,陳男也曾表示在曾格爾面前介紹過妻子,且曾格爾在簡訊裡也問過陳,「你又不是單身要怎麼帶我去」,法官認定曾女知道陳並非單身。另外,曾女曾提及住三二日式的然後試那個新套餐,法官認為,若僅單純享用美食,根本沒有住宿必要,認定2人在三二行館除用餐外,還有泡湯和住宿

此外,一審法官認定曾格爾與陳坤保確實於2022年8月29日在三二行館同宿,且互碰私密處,侵害岳啟儒配偶權,衡酌雙方身分,判曾女要賠償岳女30萬元,曾女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曾格爾承認曾經傳送「住宿、按摩、泡湯」等訊息給陳,但當時在山上訊號不好,是「語音辨識錯誤」才有這些文字,當天真的是單純吃飯,若要住宿應會傳旅館資料。對此,岳女的律師吳彥鋒指曾女越描越黑。

雖然曾格爾於高院審理期間仍否認侵害岳啟儒配偶權,但她日前撤回上訴,也就是說,她確定要3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