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來派出所,這麼多年一直不想走到這一步,「我汪小菲實行告發徐熙媛、徐熙娣濫用史蒂諾斯(藥物名字),透過第三方證件去買很多他們沒有看醫生的藥物,藥的副作用會產生幻覺,我不想讓我的XX在這種不確定因素下,我相信台灣司法,也相信你們(台灣媒體),我有照片,希望台灣司法去調XXXX(大S豪宅名稱)的監控器,同學、給她送藥的那人每周都有,我不能讓XX跟這種人生活在一起,她在吃完那藥後,用高爾夫球桿、用刀捅我,她第二天都忘記了,因為這藥副作用會產生幻覺」,後來激動說「到底為什麼她們總能逃過法律制裁,要讓她們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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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和媒體說了後,走了差不多500公尺回到跟女友的住處。

【礙於法律規定,汪小菲提到的關鍵人物,以XX及消音處理】

 

汪小菲走了500公尺回到台北租屋處。特勤中心攝
汪小菲走了500公尺回到台北租屋處。特勤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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