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6歲的「放火」本名李育群,案發前經營「放火Louis」頻道,他告訴法官自己當時有百萬訂閱人數,觀看人數上億次,曾名列「網紅四大天王聖火玉尊」之一,但案發後因恐懼而不再發佈影片,2020年10月他發現裸照在網路流竄,媒體也報導他疑遭仙人跳,甚至有「黑粉」將外流照片惡搞P圖、酸言酸語,造成他的頻道流量大幅下降,工作停擺,精神、收入都遭受重大影響,法院已依恐嚇取財罪將陳男、蔣男各判刑10月、8月徒刑定讞,另依以網路張貼猥褻影像供人觀覽罪,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因此他針對恐嚇部分,向陳男、蔣男連帶求償75萬元,另針對散布裸照向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28歲的陳昰勳辯稱,當時他在住處發現女友青青與「放火」深夜共處一室,行為舉止親密,顯然超過普通異性朋友來往範圍,出於義憤及「警告」動機,他才會要求「放火」下跪道歉,但辯稱「付款換取離開」是「放火」自己提議的,他沒有恐嚇勒索的意圖。

 

青青前任只願賠5萬

已因恐嚇取財罪服刑的陳男還說,他把「放火」裸照傳給友人蔣男,是為了保存「放火」介入他與青青感情的證據,沒想到蔣男會將照片轉傳群組,至於「放火」在案發後減少更新YouTube頻道,是因為他的自媒體經營重心,轉移到遊戲實況平台Twitch,甚至「放火」自己多次於遊戲實況中提及此案,以戲謔、誇張表演方式博得粉絲支持,顯見他的名譽權受侵害並不嚴重,賠償金額應酌減為5萬元。

但高院依據「放火」提出的直播觀眾人數統計等資料,認為他被陳男等人散布裸照後,雖以YouTube「火火放」副頻道復出,但復出狀況不佳、經濟效應也差,又在Twitch創立「火火放」帳號直播電玩,仍遭網友調侃,確實受害嚴重,審酌後判陳男、蔣男連帶賠償「放火」100萬元確定,並須將照片及電子檔銷毀,不得複製、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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