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H今凌晨發出千字文:
不想污名化憂鬱症
昨晚的發文引發新聞轉載,當然也有很多人討論,當然我看到更多人批評指教我的不是。
在這裏,我覺得必須為了自己的名譽做些捍衛與說明,並且也不希望被人家認為是因為我的精神狀態不佳,讓憂鬱症被貼上標籤而連累了這段關係!
了解我和她認識過程的人,都知道我們是從節目上碰到,然後因為她遇到某個「me too」事件,打電話給我,我們開始熟稔起來。
在上節目的那段時間,她的態度是極其溫柔與小女人。
當然也是在那段期間,因為黃醫師的事件,使得我站出來和她同仇敵愾,也開了直播。
如果有看直播的人大概可以理解,當時的她,形象是非常溫柔而且體貼人的。
然而好景不常。
我和她的第一次衝突,發生在黃醫師的頁面上貼出了她大學前男友的太太(疑似精神有狀態)出面指控她,破壞了她的家庭。
在那當下,我是堅決相信她的。
然而當她不停告訴我,那個前男友是多久以前沒聯繫沒見過面,卻又貼了張對話截圖給我看,顯示她在前兩三年都還有跟對方聯繫,我才真的不高興了!
因為在我火力全開捍衛她立場的時候,她顯然避重就輕的隱瞞了我某些事。
雖然她和大學前男友見面,或者在社群上有通話(說是為了投資)並不是多麼不能讓人接受的事,但是對方老婆(都疑似精神病了)已經發出警告多次,她卻依舊還要聯絡對方,這一點,讓我自己覺得站不住腳。
這是我第一次質疑她。
她在臉書上寫著我提出分手多次,封鎖她幾次。就是因為她不容質疑,在她的思維裡,我只要提出感想,提出疑問,她就會發火!
我必須說明,我不是個年輕幼稚之輩,我是個在公開場合評論兩性與感情之人。我不敢說自己多成熟,但絕對不是會鬧情緒做這麼無腦事情之流。
在黃醫師的事件過後,她確定自己不會回到電視圈了,某一次我和她帶小孩去高雄搭遊艇,我察覺了一點,她對我的態度大幅度變了。
沒有那麼溫柔了。
我當然不會莫名的就發火,我只是提出質疑:發生了什麼嗎?我覺得,我們好像不像之前對抗黃醫師時那麼親密了!
她的回答是:對呀,因為在傳媒那圈子我是小白兔,我當然要裝乖一點,但是現在已經回不去節目了,所以現在才是我的真面目,畢竟,我在這圈子(指企業顧問講師)是神一樣的存在,可能是因為這樣,所以你不習慣吧!?(我發誓我沒有誇飾她的用語)
試問,再怎麼成熟的男人,聽到自己用眾叛親離的方式捍衛了她三個月之後的女人,搖身一變講出這樣的言論,我會怎麼反應?
我當然想分手!
但是我認為,那是她口中所謂的亞斯,所以我提了分手後,我後悔,我決定,我應該要包容她!
所以我挽回!
她在文中說過了提了數次分手,幾乎每次都是這樣來的。
其中的理由包括了:我曾經目睹她在我面前,和男人(就算是第一次見面)勾肩搭背的肢體接觸。
我沒有大驚小怪,我只是溫和地告訴她我的感受,我覺得這樣不好,像是之前她遇到的「me too」事件,難保不是這樣來的。
但就因為我提出感受,她生氣了,她說她就是她自己,一點也不能妥協,沒有灰色地帶。於是連帶起我也不開心,因為我覺得我在講正確的事情。
其中的理由還包括了,她不接受和我的朋友見面,因為她覺得疲勞(說她社恐),但是她卻會花時間去和網路上認識的,素未謀面的眾多大老闆見面。
甚至包括遠從台北下去台南出差,一個已婚男人在飯店過夜,她也堅持要自己一個女人去和對方在晚上碰面!
同樣的,我只是溫和地提醒她,可否有點妥協,就是我的朋友也可以見一些,網路上的老闆不見得有合作的話,不需要特地見面吧?!
有時候避嫌一下,也不是壞事!?
這種話題,一樣爆炸!
再者,我的所有行程,都是在等待她上來台北工作。
當她上來台北時,她會住在我家,但是工作結束,她不願意待在我家陪伴。大家會認為,她要回台南陪小孩,對嗎?
錯!
因為實際上,小孩的時間,每個禮拜二三四,都是住在另外一個由她出錢讓對方照顧小孩的老師家裡。也就是說,每個禮拜二三四,一直到禮拜五的下課前,她都是一個人的自由身,可以自由來去任何地方。
我提過,如果是這樣,能否撥一點時間在台北陪我呢?
她不願意。
因為她認為我住的地方是舊公寓,她住不慣。
而這一點,甚至連我自己重感冒,她因為不想讓人家覺得,我自己住在台北沒人照顧,但是她又不想上來台北。
於是乎,最終結果就是,重感冒的我,拖著病軀自己搭高鐵下台南,只為了營造,她有在身邊照顧我的氛圍!
就算是陪我去和信回診,也是因為她知道我會發文,她覺得要讓讀者有些改觀的印象,於是她來了台北一趟。
最近的一次衝突,則是因為過年期間,我和她的家人見到面了。
要知道,在沒有見面之前,每一個家人在她的口中,在我的面前,都被她形容的一無是處,包括她的前夫。
但實際上,她的前夫不是沒有幫她出錢,之前住在台北的租屋處,她堅持要租一個月五萬多元的房子,就她和孩子兩人住,前夫雖然後來有幾次沒出錢,但最開始也都有支出。
於是我不解,為什麼在她口中,她認識的人,包括合作過的對象(幾乎每一個,除了有給她利益之人),都是爛人,都一無是處,我認為真的無需如此!
但是她從小被剝削,被家暴,匱乏感過重。我能懂,我也能理解。
但我只是想要提醒她,心態可以轉變調整,這樣對身心不健康,但結果,依舊是吵到要離婚,分手。
另外,我自認自己現在的收入沒有年輕時好。
我自己在台北的一天大約只吃一餐,一餐的費用約莫三百多元。然而只要是她上來的那幾天,那幾餐,每一餐平均都是約莫兩千元!
當然,我不讓AA,我堅持我付帳!
但,我不能理解,一直堅持要存錢養小孩的單親媽,為什麼一定要出入豪車,住在前夫有幫忙出錢的房子裡,然後吃東西一定要講究品味到不可思議。
說真的,我愛她,所以上述的一切,都只是部分片面事實。
但我不認為那些思維與行為很健康,因此我覺得我和她不適合,所以每次吵完架衝動提了分手,但我又覺得,我必須負責任,所以我挽回,我道歉!
我不知道這樣的事件,是因為我的憂鬱症,還是因為我不夠成熟。
當然,她可以有她的說詞,我尊重。
但畢竟我日後還是要上媒體做個公正客觀的媒體人,我不能讓我的形象,因為這樣一段感情而被誣衊破壞。
最後我要說,沒有登記的原因,在於我主動要辦理財產分開制度。
因為這件事情比較麻煩,因為我本身有債務,我不想拖累她,更不想要任何她的資產,所以延誤了登記的進度!
但以結果來看,這似乎是好的。
以上是我對這段感情的部分說明,那些我幫助她找資源,找廠商,弄婚禮,做節目等事情,我就不多提了!
畢竟,她是那個圈子的神!
講這麼多,不是因為我們分開了,我要醜化她。而是因為我被醜化了,而她總是在爭吵時說,要不要把我們爭吵的內容寫出來,讓大家評理。
但我認為,這樣不妥,於是我制止了!
我希望,我的文不要傷害到任何人。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有她自己的價值觀,但如果是被污衊的部分,我是不會吞聲的。
就像當初幫她對抗姓黃的一樣。那件事情,她是的確被霸凌,我始終如此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