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李善均今天透過律師提交意見書,指出目前指控他吸毒的證據只有來自娛樂場所職員A女的陳述,請求仁川警察廳毒品犯罪搜查部門對自己及A女進行測謊,以確認陳述內容的真實性。

李善均先前接受警方調查時曾表示,他是受到A女欺騙,在不知情狀況下使用毒品。不過,李善均的辯護律師今天向韓聯社說明,警方先前3次採用的調查方式事實上為「對質型調查」,也就是以「對方的說法是這樣,你的意見如何」的方式進行審問。

在這種審問方式下,李善均在第2次及第3次應訊時,皆表示A女給了他安眠藥,聲稱是她拿到的處方藥,李善均並不知道那其實是毒品。

律師指出,若A女所言屬實,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對李善均毛髮進行的精密檢測結果應為陽性,但結果卻是陰性,讓李善均感到相當冤枉,才會要求與A女一起接受測謊。

此外,李善均方也對警方至今對他的公開傳喚調查表示困擾,希望之後能改為不公開傳喚。

根據A女陳述,李善均涉嫌在A女家中多次使用大麻及K他命;李善均方否認此事,並反控A女等2人對他脅迫敲詐3億5000萬韓元(約854萬元台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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