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拉擁有E奶火辣身材,IG粉絲達52.4萬,大學時期擔任模特兒,被發掘進入演藝圈,曾與知名主持人沈玉琳一起主持節目《玩命街頭》、《玉琳哥!來代班》,近年轉型成YouTuber,開設頻道「蘿拉是我LA」,分享穿搭、美食等。
信義警分局指出,7月22日凌晨4時許,吳興街派出所員警擔服取締酒駕勤務,行經松廉路時見一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予以攔查。
過程中,車上2名女子全程配合,不過警方發現李女(蘿拉)散發濃厚酒氣,員警遂依法執行酒測程序,結果達每公升0.32毫克,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依法逮捕偵辦。
據悉, 蘿拉指出當時本想找代駕接手,沒想到先被警方逮到,台北地院審酌蘿拉是初犯,且犯後坦承酒駕,另考量她從事演藝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今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對此,蘿拉昨深夜發文道歉了,表示當天其實有找代理駕駛,但在地下停車場手機沒訊號,聯絡不上司機,想說把車開上去給司機,就是這樣投機又怕麻煩的心態讓她後悔不已,「內心後悔了幾百個幾千個『早知道』,但都是沒用的,如果我早知道也不會犯錯,我很清楚自己做了很不好的示範,這是不該犯的錯誤」,承諾會深刻反省、警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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