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千和夏克立去年7月爆婚變打官司,日前加拿大官司判決出爐,夏克立被黃嘉千指控的家庭暴力罪名不成立。黃嘉千2日透過律師發聲明,指「因黃女士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臺灣居往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稱「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

對此,夏克立今午發聲明回擊,「此函將進一步說明我於今年7月26日之聲明,該聲明已确認所有對夏克立先生的刑事起訴已全數撤除。關於該案的現狀,似乎仍存在一些誤解,有部分人士誤以為該案只是暫時延期,此認知並不正確。事實上,所有的起訴皆已撤除,該刑事案皆已終結。」

該聲明還說,「此外,關於部份人士針對釋释放令『Release Order』的條件之討論,實際上,夏克立先生並未受到釋放令『Release Order』的限制,他也没有受到任何與加拿大刑事程序相關的條件限制。如我之前已提過的,夏克立先生的刑事案已結束,他依然是一位清白的人,感謝您對此事的重視。」

稍早,夏克立補充說明:「她的律師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錯誤引用了加拿大的案例,誤導了公眾,長期以來,我一直受到指責,案子被撤銷了,他們仍然指控我做了可怕的事情,直接和間接的暴力不是針對她的,而是針對我的,我在聲明中完全沒有提到她,對她的暴力在哪裡?再次誣告污衊我的人品,如果我有錢就這份公開聲明起訴她們的律師,我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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