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的律師陳建州指出,「李小姐並沒有因為離婚而取得王先生任何一毛錢的財產」,並稱「王先生連訴訟的判決都能顛倒黑白」,強調「王力宏左思右想的道歉文當中,所稱『你們住的房子我會過戶到你名下』,並沒有過戶給李小姐」。李靚蕾律師的回應,顯然跟王力宏的聲明各說各話。

李靚蕾律師陳建州回覆全文:

「對於王先生連訴訟的事實和法律的判決都能顛倒是非黑白,做出這麼荒唐的莫須有的指控,實在感到不可思議。如果連司法的事實都能夠捏造,世界上就沒有正義可言了。

1. 首先,王力宏先生和李靚蕾小姐是合意協議離婚,雙方於2019年簽署離婚協議後,共同提交美國法院,近日獲得美國法院准許。

2. 美國法院判決,王力宏先生作為過錯方,必須賠償承擔李靚蕾小姐因為他的過錯而產生的律師費用,這是法院白紙黑字,寫明的事實,無庸置疑,不容任意扭曲。

3. 由於李靚蕾小姐至(自)始至終都主動放棄爭取任何屬於王先生之財產,所以李小姐並沒有,因為離婚而取得王先生任何一毛錢的財產(就連王先生於2021年12月20日左思右想的道歉文當中,所稱「你們住的房子我會過戶到你名下」,那棟房子,現今也依然在王先生的名下,並沒有過戶給李小姐)。

4. 李靚蕾小姐也從來沒有「於美國訴訟中另外要求逾千萬美金鉅額」的主張。「本件審理時間不斷延長」的真實原因,是因為王力宏先生於2022年7月6日美國官司敗訴後,於2022年8月5日向美國法院提起了上訴,並於2022年8月31日向美國法院提起了不願依照協議支付家人扶養費內容之聲請。

王力宏先生方才在聲明當中,公然說謊,扭曲事實的行徑,已經觸法。過錯方竟然還可以這麼囂張的公然造謠,捏造事實欺壓受害者,天理不容。」

王力宏律師葉偉立聲明全文:

很遺憾有人一直將過錯全部推給他方。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提起離婚獲准,法院並無認定王力宏先生在離婚事由上有任何過錯,而是兩造基於合法離婚協議書判准,王力宏非常感謝美國法院成全,終於結束與李小姐在婚姻上的紛擾。

反倒是,李小姐依離婚協議書已經取得龐大財產,後續又於美國訴訟中另外要求逾千萬美金的鉅額主張,導致本件審理時間不斷拖長,惟其請求均遭紐約法院駁回。紐約法院在判決中也明白表示,李小姐另行在台灣提起訴訟、且故意將兩人婚姻問題公開訴諸媒體,亦是駁回其請求之原因,另關於家人的費用,紐約法院判決指出,由台灣法院作最終決定。

王力宏律師葉偉立回覆:

「避重就輕、顛倒事實,甚至移花接木,一向是李小姐慣用的手法,竟可反過來指責。王力宏先生無奈,僅能說明如下:

1.  紐約法院從來沒有說王力宏先生在婚姻中有任何過錯。所謂「王先生是過錯方」是極其嚴重的不實指控,不容混淆視聽。

2. 紐約法院判決王力宏先生負擔律師費,是因為雙方離婚協議書的履行需要在一個合理期限內。但王力宏先生因為李小姐額外提出一堆請求,而導致如何給付有爭議,只能交給法院判斷。舉例,李小姐無端的主張雙方投資帳戶於市場波動損失,竟要王先生一人承擔!

而紐約法院審酌後也認為,李小姐請求並無依據,駁回其主張,並指出:「被告(李小姐)自己的行為-包括她將夫妻間的糾紛公諸於眾,以及在本法院確定紐約無管轄權處理部分事務前,就在台灣提起訴訟,都被視為延遲此事件的原因。」

3. 李小姐稱「共同提交美國法院」這件事,其說詞甚為荒謬,紐約法院還是有原告方、被告方之分,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就是原告方,這是一個鐵的事實,不容李小姐以「共同提交」混淆視聽。紐約法院也於2023年6月23日裁准王力宏先生請求離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4. 並且,李小姐在離婚協議書分得的財產,是婚姻中王力宏先生用自己的資產全數出資,如果這樣還叫沒有分財產,那李小姐分得鉅額的投資帳戶資產和加州房產,哪一個是李小姐自己出資?一直強調沒有拿錢,又是出於何居心?實在無奈。

5. 另依離婚協議書,吾彊房產已經無償供李小姐居住,且李小姐自己在媒體上公開拒絕受贈吾彊,難道都忘記了?提出此事混淆視聽,實在不必。

6. 關於李小姐否認在美國訴訟中額外提出逾千萬主張。請問李小姐要求提前支付750萬美金的家人及教育費用、要求支付股票帳戶市場損失近260萬美金,哪一個不是額外請求呢?是不是加起來逾千萬?

期待李小姐可以遵守美國的離婚判決、並遵守台灣法院裁定,維護家人最大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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