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加拿大蒙特婁擊敗洛杉磯及莫斯科拿下1976年的夏季奧運主辦權,是加拿大至今唯一一次主辦夏季奧運,此外則同樣是1976年,在多倫多舉行的帕奧。

然而在過程中馬上就遭到多達29個國家抵制,多數來自非洲,因為當時南非正實施違反聯合國方針的種族隔離政策,但紐西蘭國家橄欖球隊卻出團造訪,許多國家希望奧會拒絕讓紐西蘭參與蒙特婁奧運未果,因而發起抵制運動。

同時,中華民國也因為加拿大於1970年正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拒絕用「中華台北」之名出賽而缺席該屆奧運。

根據《牛津奧運研究》(The Oxford Olympics Study)的資料記載,蒙特婁奧運的總開支約為61億美元(近2000億新台幣)超過預算的720%,是目前的歷史「最透支」紀錄。

據傳是當時蒙特婁團隊為了取得主辦權,信誓旦旦的打包票,全數負責各國代表團的所有花費,豈料在初期建立場館時,就遠遠超過預期。

國際奧會資料指出,這次奧運足足讓蒙特婁揹上超過10億美元(約400億新台幣)的債務,當地政府為了償債發行各種彩券並提高稅金,直到2006年才全數還清,但許多大企業早已紛紛出走。

而加拿大在該屆奧運的成績也不如預期,沒有拿下任何一面金牌,最終獲得5銀、6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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