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考取消防特考的朱姓男子2019年1月受訓時,在區隊長要求下與其他學員進行「堆疊訓練」,每人將雙腿架在後方學員肩膀及背部,所有學員以雙手撐起身體與地面平行,如同電影《人形蜈蚣》,過程中朱男前方學員雙手撐不住而摔落地面,其雙腿仍壓在朱男頭頸而受瞬間外力傷害,導致頸椎椎間盤突出破裂、脊髓損傷成跛腳,他請求國賠660萬元,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訓練計畫並沒有高危險性的「堆疊訓練」,教育班長逾越訓練授權範圍與朱男受傷有因果關係,判朱男獲國賠496萬餘元,二審今酌減改判486萬餘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