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ogle花3億搪塞媒體分潤? 林楚茵不忍了:唐鳳回應太曖昧
...點,因為廣告演算法的大數據掌握在數位平台手上,媒體議價分潤才能回歸商業市場機制,數位平台的一口價式基...
...點,因為廣告演算法的大數據掌握在數位平台手上,媒體議價分潤才能回歸商業市場機制,數位平台的一口價式基...
... 提案舉例,目前國際上關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間有關議價分潤機制的法制約有三種模式,除澳洲模式(商業議...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數位平台巨頭使用新聞媒體內容獲取流量,賺取廣告收入,卻未合理分潤予媒體,引發爭議,國內目前對此仍無「法」可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今天(6日)指出,部會分工最後決定由數位發展部來負責,後續政策、專法或機制,由其評估後進行推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