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副教授定期評鑑未過仍獲續聘 同校教授批:校方損害學生受教權
【記者王文傑/花蓮報導】現職專任教師依《大學法》必須每3年評鑑一次,若未通過,有2年緩衝期補救;但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1名陳姓副教授5年評鑑未過,最終卻在教評會起死回生予以續聘。有其他教授大喊不公,批審議過程不僅偽造文書流竄,連超時的期刊論文都能算分,痛批校方一昧護航破壞高等教育教師評鑑制度,並損害學生受教權益。東華大學則指出,教評會基於「公益性」、「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則」、「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等原則,並將期刊論文的分數考量在內才決議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