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小蝦米再勝大鯨魚!吳姓女子在新光三越站前店5樓黛安娜女裝專櫃擔任櫃姊24年7個月又25天,退休後竟一毛退休金也拿不到,她打官司向黛安娜追討188萬餘元退休金及165天特休假未休公司214萬餘元,共計209萬8371元。黛安娜竟以她工作2年勞保就轉到新北市縫紉職業工會,雙方是「承攬契約」關係,無須支付其退休金及未休假工資,台北地院勞動法庭法官認為,吳女站櫃銷售均受公司指揮,工作性質為勞動契約關係,不容黛安娜以未幫吳女投保違反法令行為抗辯,日前判黛安娜要全數支付吳女退休金及特休假未休工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