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修法「擬開放代理孕母」 限終身1次且禁止商業目的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同卵多胞胎不用再掙扎「全留」或「全流」!34歲郭小姐經歷3次試管嬰兒療程,好不容易成功懷孕,沒想到是同卵4胞胎,還被宣判得放棄全部孩子,所幸在台北長庚醫院找到轉機,成功減少一胎,並順利產下3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