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伍前夕拿滅火器打死人 自首獲減刑!終判13年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桃園軍人李莛富,前年7月退伍前2田與朋友到釣蝦場歡唱,卻在包廂外與21歲的徐姓男子起爭執,李男被打趴倒地後,竟拿起在旁的滅火器朝徐的頭部重擊,致徐男傷重不治,李男犯後向警方自首,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李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依現役軍人犯殺人罪判刑13年,經上訴二審後,高院去年11月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桃園軍人李莛富,前年7月退伍前2田與朋友到釣蝦場歡唱,卻在包廂外與21歲的徐姓男子起爭執,李男被打趴倒地後,竟拿起在旁的滅火器朝徐的頭部重擊,致徐男傷重不治,李男犯後向警方自首,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為,李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依現役軍人犯殺人罪判刑13年,經上訴二審後,高院去年11月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