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徐乃麟「假賣屋真詐財」二審逆轉免賠 本尊怒轟「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與資深藝人徐乃麟因買賣契約糾紛,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假賣屋真詐財」等情,另受訪指稱「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蔡應賠償3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乃麟敗訴,得上訴,對此,徐乃麟發火:「這些人的前科還判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與資深藝人徐乃麟因買賣契約糾紛,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假賣屋真詐財」等情,另受訪指稱「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蔡應賠償3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乃麟敗訴,得上訴,對此,徐乃麟發火:「這些人的前科還判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徐乃麟9年前借款時任大龍蝦公司總經理蔡曜丞90萬元助其周轉,蔡男請姑姑曹小均(原名曹米芳)提供空白支票擔保,豈料,曹女事後以徐及李姓會計在支票上填寫還款日期及金額,控告2人偽造有價證券,台北地檢署日前以罪證不足對2人不起訴處分,徐不滿曹女顛倒是非,毀損清譽,今早親赴北檢按鈴控告蔡、曹2人誣告及偽證等罪。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藝人徐乃麟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除控告昔日借錢對象蔡曜丞、曹小均外,他感慨借錢幫忙朋友卻反被控告偽造有價證券重罪,還被指控假賣屋真詐財,他說,在演藝圈42年沒做過壞事,做最錯的事情就是飆罵唐從聖,而借你們錢(蔡曜丞、曹小均),你們卻毀我名節,我錢不要你們還告我,天理何在?呼籲韓國瑜院長,立法院應把加重誹謗罪刑度提高,跟詐欺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