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爭投票權首勝!法官裁定台北監獄要設投票所 讓他們2024投神聖一票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在桃園市龜山區的台北監獄服刑已4年,他不滿受刑人無法投票行使選舉權,日前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前,命桃園市選舉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讓他能夠於明年1月的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下神聖一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受刑人與一般民眾都享有《憲法》保障的選舉權,且林男未來勝訴的可能性不低,加上此事有急迫性,若林男明年1月無法投票,權益損害難以彌補,因此今天裁准林男聲請的假處分,要求選委會須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讓林男能夠在明年大選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