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在臉書發文表示,9月23日發生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嚴重洪災事件,令人傷痛不已。這件事故,雖緣起於天災,但是造成這麼嚴重的傷亡,主管山林保育、河川治理、以及緊急避難防災的中央政府機關:包括行政院、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等單位實難辭其咎。
翁曉玲認為,發生這麼嚴重的事,到現在為止沒看到半個中央政府官員出來道歉負責,不要說是法律責任了,就連行政責任、政治責任,都沒看到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有任何懲處、追究。分明就是卸責,是想將潰壩的事全當作是不可抗力的天災處理嗎?
翁曉玲質疑,西元2000年發生八掌溪事件,時任游錫堃副院長下台、2009年發生八八風災,劉兆玄院長下台,現在發生了這麼嚴重的洪災,不該有人負起政治責任嗎?
翁曉玲批評,卓榮態已經榮登中華民國史上最厚臉皮的行政院院長了。到目前為止,他不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七度提出覆議失敗,又想解散國會搞大罷免失敗,短短3個月內發生兩次大洪災,造成多少民眾傷亡和財產損失,而卓內閣竟然是從上到下無人負責!
翁曉玲也痛批,卓榮泰能力有限、無法領導行政體系, 又不依法行政 、 只會耍嘴皮子 , 發生嚴重的洪災, 卻還是霸著位子,繼續做,不下台,如此戀棧官位,真讓人看不起。卓榮泰此次處理洪災事故,不僅畏難規避責任,甚至企圖卸責諉過於地方政府,此等作為完全違悖《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已構成「違法失職」的去職要件。卓院長如果不能「陳力就列」,至少也該「不能者止」,留下一絲讓人景仰的風骨!
她強調,本次事故所涉相關主管官員,極有可能會涉及刑法第130條「廢弛職務罪」之規定:「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亦當符合『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公務員怠於行使職務和第三條對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堰塞湖事必須清楚咎責。」翁曉玲說,從去年11月康瑞颱風後就出現馬太鞍溪堤防破損問題,到今年7、8月颱風大雨讓災損範圍逐漸擴大,但相關機關卻未積極處理, 掉以輕心,才釀成如此嚴重災情。她已要求行政院應比照重大交通運輸事故處理方式,儘速成立『馬太鞍溪潰壩洪災事故專案調查委員會』,還原事實真相,釐清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絕對不容許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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