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俐安表示,2023年她接獲線報後展開查證,訪問房東、觀察座車進出,確認潘孟安確實有租金往來,原認為可就社會觀感切入報導,「但當我回報主管後,一位長官要求我找立委合作,另一位更直接說要我找王鴻薇」。
她強調,自己當下「明確反對」,但主管堅持否則不能發稿。她在壓力下與王辦接洽,王的助理張凱維甚至提供她多張屋內照片,「我不清楚他如何取得,但後來交給檢方的資料,全是與我對話的內容」。
侯俐安指出,報導刊出當天,她被兩件事震驚:一是王鴻薇在記者會上指控潘孟安「被供養」,與她實際採訪結果不符;二是她在報導中補充的「房東稱潘有付租金」等平衡內容,卻被放入會員付費區,等於主報導只留下單邊指控。
她因此在內部對話中表達不滿,「我不同意報導被壓小,也不認同處理方式」。最後因理念不合,她在今年7月正式離開待了12年的《聯合報》。侯俐安強調,記者在新聞工作中難免接觸爆料,但應秉持查證與平衡原則,不該被政治力量牽動。「我希望大家能區分『媒體公開監督』與『匿名政治跟拍』的差別。」
最後表示,自己已在離職時向《聯合報》完整說明經過,此次公開發聲,是為釐清外界誤會與錯誤連結,「有任何疑問,都可以直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