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今年初專案查核軍公教人員持領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要求填寫具結書,保證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明年元旦起查核將常態化、制度化。

陸委會3日說明,查核軍公教人員持領中國大陸證件狀況,將從明年元旦起常態化、制度化,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查核對象,不會擴及全體人員。

針對媒體報導未來將「每半年查一次」,陸委會指出,此為誤解,在今年6月30日以前經過專案查核者,在明年查核常態化、制度化實施後,除非有職務異動情形(例如同一個機關間不同職務遷調或調任至其他機關),否則不需要重複辦理查核。

陸委會表示,在明年查核常態化、制度化實施後,只有新任人員或職務異動者才需要被查核,各個用人單位將分別於該年度5月31日以前、11月30日以前,統計每半年的辦理查核情況,填載於列管表,報送各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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