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呼籲社會大眾不要再轉傳現場影片,因為對當事人與家屬而言是二次傷害。她指出,這起案件並非孤立事件,行兇男子早有前科。根據判決書,2012 年邱姓男子因毒品與竊盜被判刑三年,2015 年 9 月出獄後,同年 12 月便在苗栗 7-11 頤和門市持剪刀隨機刺傷四人。2016 年 9 月,法院依殺人未遂與累犯紀錄判刑 8 年 8 月,直到今年 3 月才刑滿出獄。未料僅 6 個月後,他於 10 月 2 日再度在同一地點持水果刀犯案。
王婉諭說明,判決書顯示加害者自 13 歲起施用毒品,情緒控制困難,但在獄中長達十年卻無改善,反映矯正系統失能。她並引用時代力量司法民調指出,多數民眾不認為監獄能有效矯正,第一線人員也因資源與專業不足,難以達到教化成效。尤其毒品犯占全體受刑人四成,再犯率更超過四成,監獄對戒斷幫助有限,反而讓人進出監獄間陷入惡性循環。
王婉諭強調,監獄當然不是萬能,社會安全網更應發揮作用。然而,根據苗栗縣府說法,行兇男子出獄後僅接受一次家訪,其餘多為電訪,9月便已聯絡不上人,警政與衛政單位可能因為權責分工沒能及時介入。她指出,社會安全網要解決的,正是跨專業、跨部會的銜接問題。
王婉諭表示,如果矯正能讓他真正戒除毒品、學會情緒控制,如果社會安全網能更緊密完整,也許悲劇就能避免。王婉諭説,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犯罪的人永遠關起來。所以,我們必須用盡力氣做好監獄的矯正,把社會的安全漏洞補上。這條路很困難,卻是能夠阻止悲劇,不再讓無辜的人受害、不再讓讓家人傷心受苦,唯一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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