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罷免投票日禁止參與任何競選活動。罷免案通過條件包括票數比較和達到選舉人數的25%門檻。各地罷免案的門檻已公布,並確認了重要時程。若罷免不通過,無法再次提出罷免案。
重點整理如下:
- 罷免投票日禁止競選活動,依據公職選罷法第56條。
- 罷免案通過需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符合選區選舉人數25%門檻。
- 中選會列出七位藍委罷免門檻,各地選區同意罷免票數門檻包含台中、南投、新北、新竹等地。
- 中選會宣告罷免成立及投票日程安排,重要日期包括成立公告、電視說明會及投票日期。
- 罷免案不通過,後續不得再對此公職提出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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