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今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指出 ,李貞秀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大概會遞補上去,按照國籍法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內政部會提醒立法院同仁,根據這項規定,在就職一年內放棄其他國籍。

媒體追問,陸配要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回應,需要申請,因為中國有放棄國籍申請程序,就照中國政府的規定。

內政部長劉世芳。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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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眾黨轟:法盲還是想面試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