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選舉規定,台北市第3選區的王鴻薇投票人總數為27萬4312人,罷免案的通過門檻為25%,也就是須達到6萬8578票同意,罷免案才會成立。

據中選會數據,本次投票下午4時截止後陸續開票,截至下午4時52分,王鴻薇罷免案同意為9058票,不同意為9632票。

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0條,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25%以上),即為通過;相反的,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者,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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