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台灣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前10天禁止發布或評論民意調查,違者將處以高額罰款。此外,允許使用“告急”等詞,但不可挾帶民調資料。在禁制期間,網路發布相關民調行為也將面臨法律責任。
重點整理如下:
- 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日前10天禁止發布或評論民調,違規罰款10至100萬元;若涉及政黨等,加重處罰20至200萬元。
- 中選會允許使用“告急”或“搶救”等詞,但不能挾帶民調發布。
- 民調禁制期內,網路討論或媒體引述民調有觸法風險。
- 民調禁制旨在保障選舉公正,要求選民自主決策不受民調影響。
- 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選舉活動或罷免宣傳,維持選舉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