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內政部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明年要求地方政府自籌部份租金補貼經費,台北市需自籌40%。此舉引起地方不滿,對政策未來影響表示關切,相關討論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展開。

重點整理如下:
  • 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從明年起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自籌10%至40%不等的租金補貼經費,台北市需自籌最高比例40%。
  • 中央與地方合作申請租金補貼,但新政策因財劃法調整,地方自籌負擔將增加,現行政策今年維持不變,影響明年。
  • 地方政府對自籌經費責任不滿,認為中央應承擔更多,尤其是首次的籌資比例調整,讓地方壓力增大。
  • 過去租金補貼中央負擔75%、地方負擔25%,110年後由中央全負擔,因應財劃法修正,希望回到過去的負擔比例。
內政部長劉世芳。彭欣偉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彭欣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