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法將「瘖啞人」一詞,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以貫徹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的維護;有關黃牛票管制及處罰部分,為抑止黃牛亂象,使社會大眾皆能公平享有消費機會的權利,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卷轉售圖利行為之罰鍰從新台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
另外,第72條有關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之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臺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強化警惕,確保民眾居家生活安寧;第89條,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罰鍰金額自新台幣3千元提高至3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保障民眾免於跟追的隱私自由及安全。
推薦新聞:監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濫用公務車!民進黨團:社會將持續監督
內政部表示,考量現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為,基於責有攸歸原則,仍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

擒賊先擒王!林右昌揮軍花蓮大罷免 上架200面看板、提前啟動街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