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19日表示,江雅綺曾在2022年涉學歷造假爭議,國科會曾於2022年6月26日新聞稿指出:江雅綺在國科會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不實填寫為「法學院」,國科會更據此要求江雅綺更正「其所申請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
但民眾黨團指出,江雅綺多年來不僅到處以「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混跡江湖、申請國家補助經費,更屢屢以此「假博士」身分出任各大部會、台電要職。
江雅綺對此回應,她的英國指導教授與英國法學院院長都曾說明原由,科技部111年6月26日新聞稿也已完整說明,並判定無所謂學歷造假情形,檢舉案不成立。
劉靜怡則質疑,既然是「社會科學」博士,就乖乖自稱是社會科學博士,何必硬要到處自稱「法學」博士?硬要寫Ph.D. in Law?更何況該校社會科學院和法學院根本是不同學院甚至不同大樓呢?連自己在哪裡上學,竟然都弄不清楚嗎?
她回顧,當年法律學門的調查會議,是「全票通過」該學倫案並建議懲處的,「我們問心無愧」。劉靜怡說,(當時)是送到學倫大會上,遇到一個前幾天才上過憲法法庭的律師,在會議上大力主張「有唸過法律,有博士學位,就可以自稱法學博士」,才以一票之差而翻盤的,當時另一位法律背景委員沒擋住,「沒錯吧?有人要否認這件事嗎?國科會要解釋一下為什麼這種事可以這樣投票嗎?容忍刻意記載不實學位名稱的學倫大會委員,都是哪些人呢?」
劉靜怡認為,「既然當事人覺得自己完全沒錯,幹嘛事後要到處修改學位名稱呢?難道是因為覺得仍有「偽造文書」的嫌疑所以不安嗎?」
她呼籲,依照以上歷史事實,以及當事人與外交部的神邏輯,未來國科會在審查案件時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大家在國科會計畫申請文件上所填寫的學位資料,一律必須附上認證後的學位證書,並且要確定百分之百為真,才可以開始審查。二是國科會應該完全揚棄最基本的誠實信用要求,百分之百任由大家自由填寫資料表上的學位領域和學位名稱,審查委員和國科會均完全不得檢視其真假,免得像法律學門一樣,在收到外界的具名檢舉案之後,才赫然發現,自己是被內容虛假的申請人個人資料表,欺騙了快十年的笨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