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垂正今於《中午來開匯》節目中指出,政府對於藝人赴世界各地發展一向持開放態度,也尊重他們赴中國大陸工作。然而,中國往往透過媒體或當局施壓,要求在當地發展的台灣藝人於特定時刻進行政治表態,例如中國軍演、過年過節、台灣雙十國慶或總統就職演說期間,就曾出現多名藝人集體轉貼與中國官方立場一致的圖卡內容。

邱垂正表示,藝人擁有的知名度與影響力,來自台灣社會的支持與培育,若因此反過來協助中國威脅台灣、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或配合軍演恫嚇台灣,這樣的行為極不適當,儘管政府尊重言論自由,但若涉及與中國黨政軍合作,將依法查處。

歐陽娜娜被陸委會列為重要查核對象。翻攝自歐陽娜娜微博
歐陽娜娜被陸委會列為重要查核對象。翻攝自歐陽娜娜微博

邱垂正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台灣人民未經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構進行任何形式合作。若藝人於特定時刻轉發相關訊息,將視為具合作性質。陸委會將與文化部組成行政查核小組,釐清是否為個人行為或經紀公司操作,並依法辦理。

邱垂正補充,查核結果若認定違法,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但更重要的是行政提醒與宣導,讓相關藝人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觸法風險。他也提及,中國可能引誘藝人申辦中國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提醒一旦申請將喪失台灣國籍,台灣採單一國籍制,需格外注意。

邱垂正強調,對於特定配合中國對台操作的藝人,行政程序會依規定進行,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他指出,目前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核對象,後續也將持續就具體事證依法處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館長喊再赴中國直播!陸委會:對岸可能也很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