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昨晚在臉書發文澄清要同仁加班到凌晨送解凍案一事,他詳列勞動部本部與所屬機關解凍案電子公文發送時間:
1.部本部27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3時27分;最後一件4月23日下午4時19分。
2.職安署16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4時03分;最後一件4月23日下午5時15分。
3.發展署20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4時00分;最後一件4月23日下午5時13分。
4.勞安所5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3時11分;最後一件4月23日下午4時53分。
5.基金局2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2時50分;最後一件4月23日下午2時56分。
6.勞保局6案:第一件4月23日下午5時18分,第5件4月23日下午6時01分;隔天最後一件(第6件)4月24日上午8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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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洪申翰的說明證明了,從4月23日下午2時50分,至同日下午6時01分,這191分鐘的時間裡,勞動部及所屬機關總共發出了75份解凍案電子公文。卓榮泰在4月22日才宣布將所有解凍報告送到立法院,隔天勞動部就以平均不到3分鐘一件的速度送件,「這75件都在卓榮泰院長宣布後才開始撰寫嗎?還是早就備妥,只等高層一聲令下發出?洪申翰部長的詳細說明,反證明了勞動部確實有壓住解凍報告,等待院長開綠燈才急急發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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