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林岱樺以及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後捲入相關爭議,讓助理費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下午拜會立法院,包括台北市議長戴錫欽、新北市議長蔣根煌、台南市議長邱莉莉,以及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議長,還有桃園市、高雄市、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副議長,共計17個縣市的正副議長或代表出席,僅嘉義縣市、花蓮縣、台東縣因故缺席。

韓國瑜致詞時首先表示,去(113)年2月間,戴錫欽議長率領台北市議會各黨派議員,針對「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前來拜會,這項法案在去年6月完成三讀,順利改善議員助理經費24年未曾調整的困境。現在地方面對制度仍有未完善之處,今天也邀請秘書長周萬來及法制局長共同討論,研究如何突破及完善制度。 

立法院長韓國瑜。立法院提供
立法院長韓國瑜。立法院提供

法制局長郭明政表示,針對各縣市議會正副議長提到助理聘任之衍伸問題,應參考德國法制,將我國刑法第10條第2項有關公務員定義排除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如順利修法,則助理費議題自然無貪污治罪條例適用之情形;另從《貪污治罪條例》觀之,其第1條立法目的係「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但是我國憲法第75條又明文「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可知當初制憲者本意,已認為民意代表之性質與官吏有別,雖然需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但不失修法之適當方向;至於聘請助理之相關問題,德國目前法制逐漸調整為議會內部之紀律問題,屬於「國會自治」、「議會自治」之範疇。

台北市議長戴錫欽。立法院提供
台北市議長戴錫欽。立法院提供

周萬來表示,有關助理費問題,法制局已提出具體研究報告供參;至於議長、副議長關心之助理資遣費問題,已由人事處長報告立法院處理情形供各縣市議會參考。

最後院長總結表示,有關法制局之相關研究報告,會後將請法制局和各議會持續溝通對接。立法院也會針對相關議題擬定說帖於三天內提供各縣市議會參考,期望大家一起努力說服地方區域立法委員提案修法,讓公費助理制度更加完善。

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立法院提供
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立法院提供